一、不殺生
「生」指眾生,一切眾生皆有佛性,不論胎卵濕化,大小貴賤,無不愛惜自己的生命,殺則奪其生命,仁者所不為。佛法以慈悲為根本,視一切眾生如己子,故主張戒殺,不但不殺生,亦不教唆他人殺生,更不從事販賣獵具、魚網等間接助殺之行業,並且積極護生、救生,令一切眾生皆能遠離怖畏,獲得安樂。
二、不偷盜
不與而取,即為偷盜。凡非吾人所有,一針一草悉皆莫取;若不與而取,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,即是偷盜。學佛之人應當布施,濟助一切眾生,豈能貪心不捨、損人財物?
三、不邪淫
夫婦關係以外之性行為,即為邪淫。
四、不妄語
以欺誑心,說虛妄不實之言語,謂之妄語。修行學佛之人,更應不發妄語。若未證禪定,而妄言已證,未得道果,妄言已得,則為大妄語,必將招感無間地獄罪報,受苦無量。
五、不飲酒
飲酒能亂性,令人昏醉無智而造作諸惡。昔有優婆塞,因酒而破戒;世間許多罪惡,無不以酒為媒介。
受持五戒得生人道。若受持下品五戒,雖得人身,但是衣食困難,相貌醜陋;受持中品五戒,即得五官端正,衣食不虞匱乏;受持上品五戒,即得六根殊勝,大富大貴。凡此皆因造作之善業、惡業深淺不同,故招感不同的果報。
【十善】 十善是五戒的開展,從身、口、意三方面分為十項。
一、身三業 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。
二、口四過 口有四種過失:妄語、兩舌、綺語、惡口。應經常檢討反省是否有此四種口過。
不妄語:則言而有信,說真實語,不說虛誑語。
不兩舌:挑撥離間、說他人是非的行為,就是兩舌。不兩舌,即不說引起爭鬥、是非等離間之語。
不綺語:專講繪淫繪盜之語,使人心生淫念,或是戲論、取笑他人等散亂無益之語,皆是綺語。不綺語,即不說散亂之辯。
不惡口:凡口出惡語穢言,或罵人,或罵風咒雨、怒罵畜牲等惡言,皆屬惡口。不惡口,即不出醜惡之語毀辱他人。
三、意三業 貪、瞋、癡在佛法上稱為三毒,是一切惡業的根本,若無貪、瞋、癡的意念,就不會有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的語言,也就不會有殺、盜、淫的惡行。
不貪:「貪」即貪著五欲,迷戀不捨。不貪,即心不生貪戀、執著。
不瞋:「瞋」是不順己意,便生怨恨。不瞋,即心無怨懟,平靜安詳。
不癡:「癡」是迷惑顛倒,不知道三世因果的道理、不知道人人都有佛性、不知道緣起性空,即是癡。不癡,即須了解佛法真理,破除癡迷。
持守十善,不僅現世光明吉祥,來世必生人、天,獲福無量。修行雖非求生天獲福,但仍是以十善為基礎,修善斷惡,才能得獲解脫。
身業方面,不僅不殺、不盜、不淫,進而能護生、布施,即獲身業清淨。
口業方面,不僅守口如瓶,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綺語、不惡口,進而能以誠實語、和諍語、質直語、柔軟語,待人接物,規過勸善,即獲口業清淨。
意業方面,不僅防意如城,不貪、不瞋、不癡,進而廣行布施,慈悲濟世,體解因緣、心性妙法,即獲意業清淨。